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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职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通不过评估

时间:2007/12/26 11:27:52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本报讯(记者 胡琦)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传媒刊播虚假许诺、言词、招生广告的,将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检查评估。昨日,市劳动局发布消息,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,提高培训质量,我市200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评估已经启动;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如一年内未开展教学工作或乱收费、使用不合法票据等行为,将被评...

     本报讯(记者 胡琦)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传媒刊播虚假许诺、言词、招生广告的,将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检查评估。昨日,市劳动局发布消息,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,提高培训质量,我市200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评估已经启动;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如一年内未开展教学工作或乱收费、使用不合法票据等行为,将被评估为不合格。
      据了解,此次检查评估的范围是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了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市劳动保障局批准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单位。市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批准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单位,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检查评估;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,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检查评估。
      届时,劳动部门将对200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情况及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,进行检查评估。民办职校如有下列情况者,评估不合格:一年内未开展教学工作的;未办理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》的;乱收费或使用不合法票据,经批评仍不改正的;培训学员、家长和用人单位对其培训时间、课程设置、培训质量反映大并经督促仍无改进的;办学条件未达到要求的;在传媒刊播虚假许诺、言词、招生广告的;违反章程开展活动的;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办学行为的。

作者:胡琦 来源:重庆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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